本報6月23日訊(記者 徐艷 通訊員 劉汶杰) 6月16日晚,一輛奔馳轎車在拐入小區時,將一薩摩犬撞傷,經過醫院的系列檢查,發現薩摩犬的左前腿骨折。6月19日,經過民警的協調,奔馳車主賠償薩摩犬的主人1900元。
6月16日晚7時許,家住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德賽公寓的劉女士晚飯后帶著自家薩摩犬遛彎,就在剛出小區門口不久,劉女士的摩薩犬就與一輛拐入小區的奔馳轎車相撞。車主李先生趕緊陪著劉女士將薩摩犬帶到附近的醫院進行檢查,拍了X光片、吊了生理鹽水、并打了強心針。
劉女士的薩摩犬在碰撞中撞斷了左前腿,全身多處擦傷。李先生支付了檢查治療的全部費用共計900元,就在李先生認為此事可以就此了結的時候,劉女士卻向車主李先生主張要求賠付給她薩摩犬的后續治療費以及護理費等共計5000元。車主李先生拒絕賠付,劉女士隨即打電話報警。
接到報警后,開發區交警大隊事故科的費警官來到醫院,初步了解情況后,與當事雙方一起來到事發現場。就在這時,奔馳車主李先生向民警說自己車的保險杠因為與狗發生的撞擊產生了裂痕需要更換保險杠,4S店聯系維修費用大約需要6000元,算上其他交通費、誤工費等李先生主張讓狗的主人劉女士賠償他各項損失共計7800元。雙方互不相讓爭執不斷,為了緩和現場氣氛,民警根據相關規定,對涉案車輛進行了暫扣。
經過民警的反復協調,劉女士將薩摩犬治療的相關手續全部提供給李先生,并由李先生付給劉女士賠償金1000元,算上之前墊付的治療費用李先生總計賠償給劉女士1900元。由于李先生的奔馳車投保了交強險與車損險,保險公司將依據相關規定賠付李先生車輛維修費用以及賠付給劉女士的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