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聊城6月12日訊(記者 王尚磊 通訊員 趙長青) 12日,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為預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部分縣(市)區開展承辦聚餐活動餐飲服務單位備案工作,要求承辦10桌以上婚宴的餐飲服務單位在承辦三日前向餐飲監管單位備案,食品必須密封留樣。
執法人員介紹,為確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預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莘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擬下達《關于開展餐飲單位承辦婚宴等大型聚餐活動申報備案的通知》,要求承辦10桌以上婚宴的餐飲服務單位在承辦三日前向餐飲監管單位備案,填寫備案登記表,內容包括承辦時間、餐次、桌數、菜單及菜的原材料清單、就餐方式、責任人等。
執法人員將適時對餐飲服務單位的接待能力以及食品加工場所尤其是涼菜間的衛生條件、餐飲具清洗消毒、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審查。另外在大型聚餐活動開辦時進行食品留樣,活動用食品按品種分別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以便于發生食物中毒時進行調查和責任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