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4月10日訊 (記者孫鈺)說不收錢,美容做了一半又說要收費,價格還不低。9日,于女士反映自己在水芙蓉美容養生會所被“逼迫”美容后臉上生出一片水泡。
于女士稱自己8日11:00左右在泉城路附近逛街,一男子發宣傳單說可以領取禮品,于女士想著有便宜自然要占,就跟著該男子來到位于天業國際寫字樓的水芙蓉美容養生會所。“進了店就開始給我臉部排毒,說原價580元,現在只需要300元,我覺得還行就答應了。”
她稱排毒后,工作人員說店內有激光祛斑的免費名額。“他們開始給我左臉祛斑,做了20分鐘又說祛斑得收錢,根據療程不同,有5000元、3000元、2000元等。”
“我感覺臉很燙,照鏡子一看,紅腫得很厲害。店員說不做療程也行,但要交1980元激光設施開機費,他們才把我的臉恢復好。臉還腫著,不弄完也不行,商量了半天,最后又給了他們300元。”于女士稱,在沒同意交錢之前,店員對她態度很差,還出言侮辱。
9日14:00左右,記者見到于女士,她左臉顴骨處有多塊明顯的斑點。“做完激光祛斑,臉很難受,出了店門就起了很多水泡。我又回去找他們,他們說這是正常現象,過幾天就會好。”她說。
隨后,記者陪同于女士來到水芙蓉美容養生會所。店長楊女士稱自己性格直爽,確有言語冒犯,向于女士道歉,“如果于女士覺得激光祛斑
花費的300元不是自愿,我們可以連同排毒一起退款。她臉上是提煉出的色素斑,幾天就好了,不會留下疤痕,本店可以免費為她做4次臉部修復,價值約150元。”
于女士稱不愿意再在該店修復,希望美容店賠償3000元。經過協商,美容店賠償于女士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