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后的《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將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規定,有關部門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免費對轄區內65周歲以上常住居民,每年進行一次免費體格檢查和健康指導,建立健康檔案,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覆蓋全體老年人。
根據《條例》,各級人民政府應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老年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居家醫療機制。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以開展巡回醫療、保健、護理、康復、臨終關懷等服務,為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
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免費對轄區內65周歲以上常住居民,每年進行一次免費體格檢查和健康指導,建立健康檔案。有條件的地方可逐步覆蓋全體老年人。(于瀟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