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4月3日訊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報道,記者從山東省人社廳獲悉,山東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將于本月正式運行。對于2014年1月1日以來發生的居民大病醫療費用,也將給予補償。
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32元,起付標準為1萬元,起付標準以上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按醫療費用的數額分段給予補償。年最高補償限額為20萬元。
由于今年是全省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的第一年,新農合原來即有的20個大病補償政策,今年單獨進行補償 。
自明年起,居民大病保險不再執行20類重大疾病補償政策,統一按醫療費用額度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