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月20日訊(通訊員 趙鳳良 戚立明 記者 趙樹行) “我們能回家過上年,多虧有你們這樣的好法官啊!”1月19日,當重慶鴻源建筑勞務公司的200余名農民工看到法院給予強制執(zhí)行回來的2200000元血汗錢時感動地說。這是濱州市中級法院在春節(jié)前,審理執(zhí)結的第27起拖欠工資案件。
2011年12月,王志(化名)的公司與陜西某集團公司簽署掛靠協(xié)議,約定讓重慶鴻源建筑勞務公司承包濱州在建的某五星級酒店工程的勞務大清包項目,包括勞務清工,除塔吊、地磅以外的所有機械機具以及二級盤以下的所有電線、電纜及輔材的勞務工作。建筑面積約33000平米,單價每平米380元,付款方式為地下室頂付按工程量的80%計算,主體封頂按工程量的80%支付,在第二層頂板澆注好后可以適當借支。
2012年8月1日到2012年12月7日,發(fā)包方確認申請執(zhí)行人施工工程量為4282109.26元,在2012年11月王志支付了勞務工資215萬元,尚欠2132109.26元一直到2013年底沒有給付。重慶鴻源建筑勞務公司遂向濱州中級法院起訴王志及其公司和掛靠公司。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是真實意思的表示,應屬有效,原告重慶鴻源建筑勞務公司依約提供勞務后,被告應依約向原告支付勞務費,其拖欠勞務費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判決三被告向該勞務公司支付拖欠勞務費2132109.26元和逾期利息損失67890.74元。
判決生效后,重慶鴻源勞務公司申請強制執(zhí)行。最后被告愿意以建筑工地上的備用鋼材拍賣后抵償農民工工資款。法院遂聯(lián)系了相關車輛、部門將工地上190噸鋼筋拉走拍賣,使案件執(zhí)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