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部署全面實行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記者從省物價局了解到,相關政策將于近期公布并聽證。
我省階梯水價政策近期公布
階梯式水價是指針對居民用水制定不同的價格,當一個居民家庭用水量超過規定的用水量配額后,超出部分的水價就要相應提高。
2011年10月,《山東省超計劃(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征收水資源費暫行辦法》規定,超計劃(定額)累進加價征收水資源費按照下列標準執行:超計劃10%以內(含)部分,按照當地水資源費標準1倍加收;超計劃10%至30%(含)部分,按照當地水資源費標準2倍加收;超計劃30%以上部分,按照當地水資源費標準3倍加收。
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自2006年以來,山東省已開始了階梯水價試點工作,目前正在制定相關政策法規,近期就會推出。“水價屬于涉及民生的公共事業價格,如果要調整肯定會聽證,廣泛征求民意。”物價部門工作人員表示。
濟南今年有望推行
濟南市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濟南市階梯水價相關政策正在制定。
2013年底,濟南市物價部門已經開始著手階梯水價的工作,已經委托山東大學對濟南市民的用水量進行測算和統計。
根據相關程序,物價部門對濟南市民用水量進行測算和統計后,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制定階梯水價方案。隨后,將會召開聽證會,向社會公開,并征求意見。“經濟南市政府同意后,才會施行。不出意外,今年內有望正式出臺階梯水價方案。”濟南市物價局價格處相關負責人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