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濰坊圓通分撥中心在卸載和投遞由武漢發往濰坊的快件時,發生因化學品泄漏導致人員傷亡的安全事件,造成嚴重后果,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訓,強化收寄驗視制度落實執行,切實做好全省郵政快遞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確保今冬明春寄遞渠道安全暢通,根據國家局部署要求,山東省郵政管理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收寄驗視專項整治活動。
通知要求各市郵政管理部門進一步加強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的宣傳教育,明確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是郵政企業、快遞企業的責任和義務,必須不打折扣、百分之百落實到位,并提出“三督促三檢查”工作措施。
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誰經營、誰負責”原則,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意識和法律意識,將收寄驗視制度作為確保企業寄遞安全的重中之重,研究方案、制定措施、總結教訓、層層落實,確保將收寄驗視制度執行的組織管理落實到一線員工,確保郵件、快件100%收寄驗視到位。
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完善收寄驗視上墻和加蓋收寄驗視章制度。明確要求郵政企業、快遞企業要在營業窗口、分揀中心等重要生產場所張貼《禁寄物品指導目錄及處理辦法(試行)》,增強員工對禁限寄物品的了解,提高員工對禁限寄物品的處理能力。并要求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對經過驗視收寄的郵件、快件全部加蓋收寄驗視章。對未加蓋收寄驗視章的郵件、快件,各市郵政管理部門要據此追究相關企業的管理責任。
督促省郵政公司、各快遞網絡山東區管理部門立即在各郵政企業、各快遞網絡部署開展自查整改活動,從嚴督促落實,發現問題該處罰的要及時進行處罰。同時,要求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建立收寄驗視制度執行情況自查長效機制,不定期開展收寄驗視自查工作,嚴防危險物品、非法出版物等禁限寄物品通過寄遞渠道。
通知還要求各市郵政管理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立即采取日常檢查、突擊檢查、聯合檢查、明察暗訪、調取監控錄像記錄等多種方式對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收寄驗視制度落實執行情況進行三個重點檢查。
重點檢查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是否在用戶在場的情況下,當面驗視交寄物品,核實是否屬于國家禁止或限制寄遞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稱、類別、數量等是否與寄遞詳情單所填寫的內容一致等。重點檢查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對可疑物品是否依照國家規定要求寄件人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予以收寄。重點檢查用戶拒絕驗視、拒不如實填寫寄遞詳情單、拒不提供相應書面憑證或者不按照規定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是否堅決不予收寄等。
通知明確提出,對于檢查中發現的不建立或者不能100%執行收寄驗視制度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各市郵政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郵政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依法處理,對情節嚴重的,要從重處罰。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市郵政管理部門繼續加強與公安、安監、國家安全、海關等相關部門的工作協作,進一步細化和明確職責分工,強化配合機制,發揮好合力作用,共同推動和保障收寄驗視制度常態化落實。同時,認真做好消費者的宣傳引導工作,督促郵政企業、快遞企業對交寄禁寄物品的消費者,要堅決拒收并說明原因,增強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共同維護通信安全與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