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2月5日訊(記者 馬俊驥 通訊員 肖麗萍 郭亞囡)日前,濟南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出臺《濟南市〈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發放和〈生育證〉審批工作規范》,根據規范規定,女方有工作單位且納入單位計劃生育屬地管理的,由女方單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受理。長期在男方戶籍地居住并由男方戶籍地實施計劃生育管理且男方戶籍地在濟南市轄區內的,可直接由男方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受理。
“二孩證”可在男方戶籍地辦理,婚育證明蓋章減少
據了解,新的《工作規范》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濟南市和各縣(市)區原來制定的規定與此次發布的新規不一致的,一律按新規執行。
按照《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在妊娠前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證,即俗稱的“二孩證”。為了更加方便市民辦理,除《規定》條例外,此次發布的《工作規范》要求,女方有工作單位且納入單位計劃生育屬地管理的,由女方單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受理。長期在男方戶籍地居住并由男方戶籍地實施計劃生育管理且男方戶籍地在濟南市轄區內的,可直接由男方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受理。
《工作規范》同時規定,后者在辦理過程中,開具夫妻雙方婚育狀況證明時,只需加蓋雙方單位和村居的公章,不再需要加蓋鄉鎮和縣級的公章。對濟南市轄區內各縣(市)區直接委托辦理生育證的,不再另外出具委托函。但濟南市轄區內委托外地辦理生育證的,仍需按對方要求出具委托函并加蓋公章。
五項證明材料明確統一,審核時間縮短可達一半
針對近年來辦理《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和生育證所需證明材料的格式由各縣(市)區自行制定、不夠規范統一的問題,此次發布的《工作規范》將《婚育狀況證明》、《生育二孩審批表》、《生育二孩申請不予批準決定書》等五項證明材料統一進行了規范,并制定了濟南市申請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和申請生育二孩審批流程。工作規范下發后,濟南全市范圍內將使用明確統一的審批表格,減少市民因為兩區之間證明材料格式不統一而造成奔波。
《工作規范》還規定,當事人根據自身情況,向受理鄉(鎮、街道)計生辦提報申領《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所需的材料,受理單位對當事人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辦理條件的,必須即時辦結。
當事人向受理鄉(鎮、街道)計生辦提報申辦生育證所需的材料后,受理鄉(鎮、街道)計生辦須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初審完畢,這一時限比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了一半。縣(市)區人口計生委接到鄉(鎮、街道)計生辦上報的生育證審核材料后,對符合條件者發證的時限也由之前的10個工作日縮短到7個工作日內。
濟南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要求,全市人口計生系統要嚴格執行《工作規范》,不得自行增加條件提高門檻,不得突破辦理時限。凡不按《工作規范》辦理、審批的,將在全市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承辦單位和承辦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