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7日電 山東省政府近日印發《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將之前分別實施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合二為一,實施統一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據悉,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政府補貼構成,其中個人繳費部分共設12個檔次,最低每年100元,最高5000元。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
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山東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據介紹,山東此前針對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分別實行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雙規合一之后,原參加新農保和城居保人員統一并入居民養老保險,其新農保或城居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入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累計為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城鄉統一青島實行三年了
對于城鄉養老險合一一事,8月7日,青島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局長耿成亮表示,這一政策對于青島來說已經不是新政策,青島從2010年起就開始實行城鄉統一標準。
目前 ,青島的個人繳費標準分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各區(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檔次,主要有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等四個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市政府根據國家、省規定和居民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