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為貫徹國家天然氣價格改革方案,緩解上游門站調價壓力,我市聯動調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和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其中,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于7月10日起由每立方米3.61元調整至4.14元;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于8月5日12時起由每立方米4.28元調整至4.71元。
記者發現,調整后的車用天然氣價格,與2010年發布出租汽車運油、氣價格聯動時相比,累計上調幅度達11.6%,此次價格調整是否會影響出租車運價?對此,市物價局表示,此次調整幅度未超過《濟南市市區客運出租汽車運油、氣價格聯動辦法的通知》規定的15%的啟動點,且國家近幾年一直對出租車行業實行油價補貼,我市也采取相關政策減輕出租車負擔,上半年還進一步完善了出租車運價機制,因此,出租車運價維持現行水平不做調整。
此外,市物價局表示,調整后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為最高銷售價格,燃氣經營單位可根據季節、用戶用氣量和燃氣資源狀況,在調整后的最高銷售價格范圍內與非居民用戶協商確定具體銷售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