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濟南7月25日訊(記者 孔冠軍)到規定的日期繳納水費了,如果用戶一直拖著不繳,將按照所欠水費金額收取違約金。記者今天從濟南市水務集團了解到,從今年8月1日起,對用戶未在抄表當月足額繳納水費的,將按照合同約定自次月1日起按日計算收取所欠費總額的5‰違約金。
8月1日起用戶欠水費將收5‰違約金
“用戶應當按時向供水企業交納水費。未按期繳納水費的用戶,由供水企業向其發出水費催繳通知。居民用戶在接到水費催繳通知后超過三十日、單位用戶超過十五日,無正當理由仍未繳納水費的,供水企業經提前四十八小時通知后,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對其限時供水或者停止供水。用戶繳納水費和違約金后,供水企業應當于二十四小時內恢復供水。” 這是《濟南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中的內容。濟南水務集團將改變以往收取所欠水費滯納金的方式,按合同收取違約金。
據濟南市水務集團相關負責人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濟南市城市供水條例》等規定,供水企業應與用水戶簽訂《供用水合同》,以確認供用水關系,規范用水行為,明確供用水雙方的權力和義務。其中,合同規定,用水人未按期足額繳納水費的,除應補足應繳水費外,還應從欠費的次月1日起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每日按欠費總額的5‰支付違約金。
新增176個銀行網點可刷卡繳水費
同時,從今年8月1日起,濟南四個區的“總表”用戶繳費方式變更,用戶可就近到銀行網點刷卡繳費。至此,單位可選的繳費方式增加到8種,居民樓用戶也可從5種繳費方式中任選。
8月1日起,濟南市中區、歷下區、槐蔭區和天橋區(不含東區供水公司用戶)的“總表”用戶可以就近到銀行網點進行繳費。四個區的企事業、部隊、醫院、學校、村居物業等單位用水戶可通過銀行小額支付、銀行代扣、網上繳費、預付水費、銀行劃轉、銀行自助系統繳費、現金繳費、支票繳費等8種方式交水費;未改造一戶一表的居民用戶可通過銀行卡代扣、自助網上繳費、銀行自助系統繳費、現金繳費和預付水費等五種方式交水費。
至此,濟南水務集團在全市四區現有的6個營業網點基礎上,與中國銀行、興業銀行、濟南市郵政局等多家金融機構聯合,通過176處銀行網點代收水費。
目前,濟南市共有2萬多使用“總表”的單位和居民用水戶。以往總表收費模式是根據抄表員抄回的水表數為用戶開具發票,工作人員憑發票上門收費。現在,用戶可通過多種方式、多個網點就近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