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4日,島城暫別了連續幾日的陰雨天氣,迎來了久違的太陽。隨著陽光炙烤大地,高溫高濕的桑拿天勢頭正勁,許多戶外工作人員頂著烈日在室外忙碌。他們有沒有拿到高溫補貼?夏天高溫天氣下,戶外勞動者怎樣防暑降溫?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調查
“天熱了也就一碗綠豆水”
“我們干建筑的哪有什么高溫補貼啊。”記者24日11時許來到位于南京路與敦化路交叉口的一個建筑工地,建筑工人徐先生說,自己這幾年在工地干活,從沒拿過高溫補貼。“干苦力的,有個掙錢的路子就不錯了。如果天太熱,工地里會煮綠豆水,我們喝口綠豆水解解渴。”徐先生說,就算是綠豆水,也只是天非常熱的時候才有。
記者隨后又走訪了幾處建筑工地,工人們都戴著安全帽在烈日下工作,不時用搭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把汗,在這些工地,記者并沒有見到降暑的飲料或綠豆湯。當問到單位有沒有發過高溫補貼的時候,工人們都表示沒發過,并對相關規定毫不知情。
“我們沒發過高溫補貼費,不過單位倒是每年發飲料,2箱礦泉水、1箱橙汁、1箱綠茶、一箱可樂,今年的已經發了。”記者在南京路采訪到一位市南區的環衛工人,她說,自己不知道天熱還要發補貼。
“我看您在大街上掃了很長時間了,也沒喝口水。”記者問這位環衛工人。她略顯無奈地說:“說來也挺不好意思的,俺是菏澤來的,和對象都在市南干環衛,我們倆掃這一條街,從早上5點到晚上5點,都要不停地打掃,不能歇著,要不然會扣錢。發了飲料,我一般會去超市把橙汁、綠茶、可樂換成礦泉水,因為1箱飲料可以換 2箱礦泉水。這樣的話,俺們家里的兩個孩子也能多喝點兒礦泉水了。但是我和我對象舍不得喝。”說到這里 ,這位環衛工人有點哽咽,用毛巾擦了擦鼻上的汗水。
當記者問到天熱時怎樣防暑降溫時,她說,中午很熱的時候自己會拿杯子去路邊餐廳接點自來水喝,或者去洗把臉。“舍不得喝發的礦泉水,只能喝自來水了。我的一些同事還會把發的礦泉水拿來賣錢,自己不舍得喝,換點錢。”
記者隨后又采訪了一位市北區的環衛工人,他告訴記者:“說起高溫補貼的東西真是不好開口,每年只發2斤白糖和2斤綠豆。”
規定
用人單位不發降溫費可追責
青島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青島市的高溫補貼相關規定主要是依據兩個文件:2006年下發的《山東省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以及2011年下發的《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
兩個文件里都明確提到了應給在崗職工發放高溫補貼。其中前者規定,“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后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溫費”。該規定中還明確,“本辦法所稱高溫天氣是指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的王曉玲律師表示,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防暑降溫費,也就是高溫補貼。勞動者如果沒有拿到高溫補貼,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解決:一個是申請勞動仲裁,一個是通過勞動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記者手記
別讓勞動尊嚴隨汗蒸發
烈日炫目,塵土飛揚 ,建筑工人、環衛工人不斷擦去汗水,身上的薄衫已經浸濕。不停地裝運建材、不停地清掃大街,這雨后初晴的島城印下了他們的汗水與背影。青島,這座美麗的城市正在不斷崛起,拔地而起的高樓,越來越干凈的街道,這些都少不了普通工作者的辛勤勞動。可是,他們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高溫補貼的到位到底有多難?每人百十元的高溫費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應該算不了什么,但是對于從事室外勞作的人來說,可能就關乎健康與尊嚴了。一瓶飲料、一塊西瓜,換來的是勞動者片刻的涼爽和再次的全力付出。除了這些物品,能否把那本來就很少的防暑降溫費發給他們,畢竟握在手中的錢對于他們才是最踏實的。
高溫補貼,不光有物,如果錢也能到位的話,相信用人單位也是一舉兩得,提高了勞動者的積極性,也能讓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和道德的雙層要求。用人單位換位思考一下,把用勞關系的和諧放在金錢之上,是不是更好呢?我想,這樣做后,用人單位也會收獲大于金錢的東西。
見習記者 魏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