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6日訊(記者 秦昕 通訊員 王明亮)6日,記者獲悉,濰坊公布201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確定今年濰坊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上線(預警線)、下線分別是15%、22%、6%。
6日,濰坊人社局發布2013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即增長基準線、上線(預警線)、下線。企業可以2012年全市企業(城鎮非私營)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8543元為基數,也可以本企業2012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其中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預警線)為22%、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5%、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下線為6%。
人社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各類企業應依據工資指導線,按照本企業實現利潤、資本收益率、資產保值增值率等經濟指標,綜合分析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勞動生產率、工資利稅率、人工成本狀況等主要經濟指標在行業和地區的位次和水平,統籌兼顧企業的承受能力、發展后勁及調動職工積極性等因素,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水平。
同時要求企業應合理確定經營管理人員與企業普通職工(除企業中層及中層以上職工)工資增長的比例關系,普通職工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工資亦不能增長;普通職工年度工資增長水平不得低于本企業平均工資增長水平。
記者獲悉,對于各類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應圍繞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安排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經濟效益較好、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在基準線與上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一般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下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生產經營較困難、上年虧損且當年可能出現虧損的企業,可暫不增加工資。各類企業對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競爭性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相對控股企業),本年度職工工資增長不得突破上線(預警線)。職工平均工資低于2012年全市企業(城鎮非私營)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8543元)的,在效益等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可按照上線增加職工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