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照市住建委獲悉,日照市政府8日召開的第25次常務會審議并通過了 《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計劃從今年起,市區不再實行經適房貨幣補貼。
這一規定是響應省政府要求的新舉措。去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要求,今后住房保障工作中,要大力發展公租房,因地制宜建設廉租房;把公租房作為今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重中之重,解決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問題;減少經適房和限價商品房建設數量,政府原則上不再直接組織新建;抓好保障房分配和運營管理,實現廉租房、公租房并軌運行,并根據不同群體收入情況,梯度式地給予租金補貼,當其經濟狀況發生改善時,動態調整補貼水平,直至終止補貼。
根據日照市實際,日照市區不再實行經適房貨幣補貼,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運行,統稱公共租賃住房。主要通過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公租房配租的方式,解決保障對象的基本住房需要。
新制定的 《日照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適用范圍是: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秦樓街道、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臥龍山街道區域內的城市住房保障及其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保障對象主要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以及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此外,莒縣、五蓮縣也將結合自身實際,對各自保障政策作出相應調整。(劉祥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