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黃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近日在受理報檢審單時發(fā)現,一批標注為自埃及進口的燃料油涉嫌為廢油。后經海關取樣化驗確定是廢油,目前這批貨物已被轉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據介紹,黃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近日在受理這批貨物的報檢審單時發(fā)現,貨主提供的單據存有多處疑點:合同中注明為渣油購銷合同,但申報品名為燃料油,其隨附檢測報告中閃點、灰分等指標與燃料油的參照值均有較大差異。
這批貨物重300噸,貨值為174000美元,原產國為埃及。
黃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請示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后,將這批貨物轉為一般報檢,并在黃島口岸實施重點布控。后經海關取樣化驗確定為廢油,目前這批貨物已被轉交海關轉緝私部門處理。
近年來,在黃島口岸已連續(xù)發(fā)現多批次以燃料油名義進口的廢油。廢油是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以燃料油名義進口廢油是一種違法行為。
黃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對申報品名涉及燃料油的,應認真審核報檢單據,要重點關注合同、提單、發(fā)票、國外檢驗報告等單據間品名描述是否一致,是否涉及廢油、使用過的油品等描述。同時提醒進口企業(yè)在貿易活動中詳細了解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簽訂合同時明確關鍵性指標,合理選用付款方式和索賠條款,提高反欺詐意識,切實規(guī)避貿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