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出臺促進創業帶動就業辦法。其中,為支持各類初創期自主創業的微小企業,從而創造更多就業崗位,自2014年起對符合條件的微小企業給予不同程度的創業補貼,并將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300萬元。
據了解,自2014年起,山東各類創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將提高到10萬元,符合條件的小企業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300萬元,提高小額擔保貸款額度后,中央財政貼息不足部分和省財政貼息資金,從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對還款及時、無不良信貸記錄的,允許再申請一次小額擔保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原則上不再貼息。
此外,山東還將加大增加對創業人員的擔保資金。2013年年底前,省級擔保基金增加到5億元,各市擔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億元,有條件的縣(市、區)擔保基金增加到不低于1000萬元。擴大小額貸款擔保基金不足部分,可從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資金中安排。
同時,對首次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微小企業,給予不低于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吸納就業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一次性創業補貼和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所需資金,由各地從就業專項資金和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統籌安排,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對各地一次性創業補貼給予40%的補助。
記者還在山東出臺的關于促進創業帶動就業辦法中獲悉,山東還將設立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2014年至2018年,省政府每年從失業保險滾存結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0億元,作為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各市在按規定留足支付失業保險待遇資金和應對失業風險資金的基礎上,每年從失業保險滾存結余基金中安排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支持產業轉型升級,給予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和促進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