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營改增試點范圍的擴大,會惠及更多中小企業尤其是微型企業,推動就業和創業,促進大中小企業配套協作、互相支撐,增強整體競爭力和活力。
營改增直接受益的是服務業,但對制造業也產生了重要的“溢出”效應,影響十分顯著。
可以預見,如果營改增在全國原來營業稅覆蓋的各行業全面地推開的話,其產生的減稅效果將達到數千億元的規模。
十八大報告在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中指出:“牢牢把握發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實行更加有利于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戰略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健康發展,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壯大,支持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而服務業中的絕大部分屬于實體經濟,是最大的就業容納器和創新驅動器,其發達程度普遍被看作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結構是否合理、城市新興化程度高低和城市綜合競爭力強弱的重要標志之一。著力培育新興服務業,對我國經濟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在積極發展高技術產業和先進制造業的同時,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戰略重點是大勢所趨。
我國有中小企業1000多萬家(服務業占很大比重),占企業總數95%以上,創造了全國50%的稅收和80%的城鎮就業。針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面臨的發展困境,2012年10月21日,李克強主持召開擴大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工作座談會。他指出,推進營改增,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是以結構性減稅促進穩增長、調結構的“關鍵點”,既是重大的改革舉措,也是有效的發展措施。要不斷完善并加快推進試點,使更多企業受益。營改增消除了重復征稅,并將二、三產業的抵扣鏈條打通,實現了由“道道征收、全額征稅”向“環環抵扣、增值征稅”的轉變。購買服務可以抵稅,大大激發了企業采購現代服務的積極性,服務業也迎來了快速發展的大好時機。
其實,作為結構性減稅和財稅制度創新的重大舉措,營業稅改征增值稅2012年1月率先在上海啟動改革試點,之后采取“雁陣”擴圍方式,陸續將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寧波、廈門、深圳等11省市納入改革試點。來自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數據顯示,從12省市的納稅申報情況看,目前共有102.8萬戶試點納稅人,由繳納營業稅改為增值稅。2012年,試點地區共為企業直接減稅426.3億元,整體減稅面超過90%。其中,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小規模納稅人減稅力度更大,平均減稅幅度達到40%。同時,不僅是大多數試點企業稅負減輕,營改增對非試點企業和地區也產生減稅效應。北京市試點改革4個月,就為外埠增值稅納稅人減稅近34億元;上海市非試點納稅人和外埠納稅人,2012年減稅165.3億元。
誠然,營改增試點一年成效比預想的要大,影響比預想的要廣,反響比預想的要好。最初改革方案提出的目標,是確保試點行業企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同時產生促進專業化細分與結構優化的效應。而從現在的實際效果看,試點企業的減稅面和減稅幅度都是超預期的。特別是在去年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營改增作為結構性減稅的重大舉措,在產生一系列正面效應的同時,對廣大中小企業來說確實是一場減輕稅負的“及時雨”。再者,當前,我國正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有利于完善稅制,消除重復征稅;有利于社會專業化分工,促進三次產業融合;有利于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能力;有利于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
隨著營改增試點范圍的擴大,會惠及更多中小企業尤其是微型企業,推動就業和創業,促進大中小企業配套協作、互相支撐,增強整體競爭力和活力。通過將營業稅逐步改為增值稅,基本消除重復征稅并實現公平稅負,做到對貨物和服務統一征稅,有利于防止重產品、輕服務的問題。這達到了簡化和規范稅制的要求,體現了稅改的方向。我們知道,在經濟不斷放緩,舊的增長模式已顯示危機的情況下,以減稅來“放水養魚”,被大多數經濟學家認為是促進經濟復蘇最有效的政策之一。而主張“再來一輪刺激經濟計劃”,繼續以政府擴大投資來保持經濟高增長的政策思路是不符合當前中國國情的。因為,社會資金的總量是有限的,政府要增加投資,勢必就無法減稅反而要加稅,此消彼長,是難以兩全的。
我們認為,一方面當然是因為宏觀經濟本身在不斷放緩,就此而言,這種回落是正常的,否則那倒是奇怪了;另一方面,應該也與包括營改增等“結構性減稅”的措施有關,這樣造成的回落無論對經濟發展還是民生而言都是好事。
去年底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穩增長”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穩增長”就是要穩定實體經濟,穩定企業發展。如果政府的財政可以“取之不竭用之不盡”,那么,以政府為經濟增長的“發動機”,以政府投資來保增長或許就是一個可行的思路。然而,誰都知道政府是一個非盈利機構,它本身并不會創造任何社會財富,政府的財政完全是“取之于民”。這就意味著,政府若要有充足的財力來投資報增長,前提是企業和民間有源源不斷的財富“活水”能夠滿足政府財政的汲取,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如果“水源”有限甚至枯竭,政府又該從何處來獲取自己的財政收入進而投資保增長呢?毫無疑問,“竭澤而漁”的結果只能是“無水養魚”,到頭來,“水源”枯竭,政府連自己都可能養不活,還談什么“投資保增長”?所以,“放水養魚”是必須的。所謂“放水”,就是說當此經濟困難之時,政府應該減稅,把財富之水多放些給民營企業,讓它們能夠得以“養魚”,等到“魚兒們”養肥了,政府才可以多撒幾網捕撈,增加自己的財政收入。政府要積極減少“投資保增長”的發展模式,回歸到“守夜人”的本職,讓民間和企業來充當經濟增長的“發動機”。
如果各類投資和生產要素加速聚集,促進了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服務業結構和增長質量進一步提升,必將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引擎和主力軍。營改增直接受益的是服務業,但對制造業也產生了重要的“溢出”效應,影響十分顯著。我們希望,國家在總結經驗、完善稅制的基礎上,營改增將逐步擴大試點地區和行業范圍,力爭“十二五”期間推廣到全國。可以預見,如果營改增在全國原來營業稅覆蓋的各行業全面地推開的話,其產生的減稅效果將達到數千億元的規模。推進營改增是從大局著眼、細處入手、牽一發而動全身的舉措,這不是營業稅和增值稅的簡單轉換,而是重大制度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