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劉翔淄博報道
以約0.1元/股的價格轉讓一家業績優異的公司股權,在逐利的資本市場,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這一幕卻在淄博市科技器材大樓(下稱“淄博科技大樓”)上演。經濟導報記者根據從淄博市工商局張店區分局獨家獲得的一系列股權轉讓及增資備案材料統計發現,今年3月6日,魯翠玲等11名公司股東合計以1萬元的價格,將約88927股公司股票轉讓給公司董事長徐天智,股價約合0.1元/股,且上述材料后附有相關股東的簽名及手印。
“我的股票,只有改制入股的800股,怎么會有7113.75股之多?且我出讓股權時,獲得的也僅是原始股800股的補償。”12月25日,對于莫名增多的股票和所謂自己的簽名、手印,魯翠玲一頭霧水地說。隨后,導報記者采訪部分公司高管及十余名員工發現,大家對公司擴股一事均不知情。
伴隨股本悄然增多的是公司規模不斷擴大:僅近期轉讓部分用地所獲房產及現金補償合計就超過1億元,且公司坐擁淄博市核心地段多家旺鋪,每年僅租金收入就頗為可觀。
33.72萬股?300萬股!
魯翠玲的800股,如何搖身一變成為7113.75股?
淄博科技大樓系2000年由淄博市張店區所屬國有企業改制,公司管理層及員工共同集資成立的集體股份合作制企業。2000年4月20日通過的《淄博科技器材大樓股份合作制章程》顯示,淄博科技大樓注冊資本為33.72萬元,即33.72萬股,每股面值1元。(本報8月14日A1版曾予報道)
魯翠玲的800股原始股,即在改制時入股獲得。
2007年3月、2007年12月、2009年12月、2010年1月、2011年3月、2013年3月,張店區工商分局出示的淄博科技大樓最近幾次增資和股權變更的備案材料,清晰還原了其擴股和股權轉讓的過程。
“同意在其它股東同意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情況下,有15名股東自愿將所持股份14400股,以一比一的價格轉讓給徐天智。”在2007年2月28日的淄博科技大樓第三屆二次股東大會上,多名股東股權轉讓獲批通過。資料顯示,出讓人高靜800股、李俊華2000股……15名職工合計14400股,以1元/股的價格轉讓給徐天智。
其后,公司進行了首次增資擴股,注冊資本增至80萬元,魯翠玲所持股本隨之增加至1897股,持股比例為0.24%。
2009年2月18日,淄博科技大樓繼續增資,注冊資本由80萬元增至120萬元。山東仲泰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新增注冊資金實收明細表》顯示,魯翠玲以貨幣形式認繳新增注冊資金948.5元,股本金額隨之增至2845.50元,持股比例依然為0.24%。
2011年3月2日,公司迎來第三次增資擴股,注冊資金由120萬元增至300萬元。貨幣出資清單顯示,此次增資中,魯翠玲出資4268.25元增資,股本金額增至7113.75元。
由此,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魯翠玲經三次“被出資、被擴股”,所持股份由最初的800股變為7113.75股。
與其經歷類似,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管的股份也隨之莫名增多。他說,作為公司的主要股東之一,他所持股份較多,但對公司增資擴股一事同樣毫不知情。
股權升值卻難獲益
25日,淄博市金晶大道與商場路十字路口人來車往。路口西南側一座六層樓內,一家名為“天泰”的金店剛剛開業不久,門口的紅毯和花籃還未撤去。旁邊緊鄰一座門面為“甲乙丙丁”品牌店的四層樓。這兩座樓的產權,正屬于淄博科技大樓。
路口對過東北側是一片正在施工的工地。這里將建成華潤山東旗下第一個五彩城,總建筑面積57.6萬平方米,將成為淄博的新地標。
華潤此項目的部分用地,即原為淄博科技大樓所有。
面對不斷的增資擴股,企業股東應該高興才是。但作為老職工,宋丙花、魯翠玲等人卻高興不起來。因為她們并沒有享受到股本增多帶來的絲毫收益。
在一份2011年1月11日通過的科技大樓股份合作制章程中,第五條明確提及“公司注冊資本為120萬元,即120萬股,每股面值1元”。增資至300萬元的材料中,也明確提及“注冊資本增加至300萬元,即300萬股,每股面值1元”。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2013年3月6日在企業會議室,應到股東代表23人,實到股東代表23人……經企業全體股東代表討論形成如下決議:同意宋紅梅、魯翠玲等10名股東將其公司全部股權(每人0.08萬元),以貨幣資金0.8萬元依法轉讓給徐天智,同意梁鳳云將其公司中的全部股權以貨幣資金0.2萬元依法轉讓給徐天智。”《科技大樓第四屆五次股東大會決議》如是表示。
但是,按照公司章程,魯翠玲的股權面值已非800元,而是7113.75元。“我的股權在2011年5月就已經上交,《科技大樓第四屆五次股東大會決議》上面簽名和手印肯定不是我的。”魯翠玲表示。
亂象頻生
26日,導報記者就此事試圖向淄博科技大樓董事長徐天智求證,誰知表明采訪意圖后,徐隨即掛斷了電話。
在經歷歷次股權轉讓后,徐天智所持公司股權已達194.50萬股,持股比例64.84%。“淄博科技大樓2000年改制時,董事長徐天智持股占比約1/3,公司中層占比約1/3,員工持股占比約1/3。”現已退休、曾任淄博科技大樓總經理的延祥云說。
工商局出示的上述材料顯示,在備案的數次股權轉讓中,徐天智獲得員工相應股權的代價,僅是員工在2000年股改入股時的支出,歷次增資擴股成本并未計算在內。
“股權和轉讓價格并沒有直接關系。”對此,經辦淄博科技大樓歷次增資的淄博市工商局張店分局工作人員王娟表示。當導報記者將魯翠玲等人的疑惑告知王娟,并出具一份摁有數十名公司員工手印,證明作為股東的他們對股權轉讓不滿且對增資不知情的材料時,王娟表示“這屬于企業內部情況,若有爭議建議進行司法鑒定”。
問題并不僅限于此。淄博科技大樓的股權轉讓,還有許多爭議。
一方面,部分股東股權是否轉讓存有爭議。如在2011年1月11日的股權轉讓協議中,韓秋霞的名字赫然在列,顯示其將0.08萬元股權轉出,但韓秋霞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已經退休3年,但其股權一直沒有轉讓且從未委托他人進行股權轉讓,目前股權證仍在其手中。
另一方面,公司備案材料存在前后矛盾之處。2013年3月8日股權變更材料顯示,《科技大樓第四屆五次股東大會決議》中,對于魯翠玲等人的股權轉讓,明確表示是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權”。與上述材料一并提交、在與諸位轉讓股權股東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中,對股權比例的描述卻相當含糊。《股權轉讓協議》第一條第一款指出,“甲方(魯翠玲等出讓人)同意將其持有的科技大樓部分股權萬元(此處并未標注具體金額———記者注)轉讓給乙方(徐天智),乙方同意以壹萬元購買上述股權。”
一同提交的兩份材料,轉讓的股權卻分別為“全部股權”和“部分股權”,如此表述讓人不解。
“股份合作制企業與一般企業不同,股東所持股權不具備繼承權。但股東享有知情權和表決權,在股權轉讓時有權要求按照當前公司價值進行定價。”山東龍奧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主任律師陳兆港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若虛構股東簽名行為屬實,則構成違法行為;股東可通過起訴方式,申請確權并進行資產評估。
亂象頻生背后,誰是股權轉讓的最大受益人?本報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