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于山東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金融改革發展綱領性文件的《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出臺。在9日上午召開的媒體說明會上,山東省金融辦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文件出臺的相關背景及主要內容。
該文件共包括支持和推動金融市場創新發展、發展和規范各類地方金融組織、做好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金融服務、加快金融業對外開放、營造金融業發展的良好環境等五方面共22條內容,也被稱為“22條”。
“22條”確定的山東省金融改革發展目標為按照科學規劃、協調推進、突出重點、注重特色和大膽審慎探索原則,加快推進綜合性和專項性改革,爭取用5年左右時間,初步建成與山東省實體經濟相適應、市場化水平較高的現代金融體系。到2017年底,山東金融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5%以上,占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12%以上。
數據顯示,“十二五”以來,山東省金融業增加值保持了高于GDP5個百分點的速度發展,2012年更達到了19%,截至2012年底,金融業增加值占GDP的比例略超過4%。
該人士表示,“22條”形成過程中山東省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三次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召集有關部門進行研究。據介紹,山東省委省政府對金融改革發展非常重視,今年4月15日山東省政府主要領導召集召開第一次深化金融改革專題座談會,并形成專題會議紀要,確定了深化金融改革的框架。此后,山東省政府主要領導又兩次召開深化金融改革專題座談會,廣泛征求各方意見最終在7月19日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上研究討論通過。
該意見的一大特點是立足于服務實體經濟需要確定金融發展目標;此外,突出各金融行業協調發展,在堅持發揮銀行融資作用同時,強調發揮好證券、期貨、保險(放心保)、股權投資、民間融資等多渠道的融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