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確定將我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放心保)(簡稱“新農!)制度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制度合并實施,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簡稱“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其中,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分為100至5000元不等的12個檔次。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三部分構成 個人繳費按金額分為12檔
《意見》指出,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政府補貼構成。其中,個人繳費標準全省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
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對選擇300元以上繳費檔次的,可以提高補貼標準,具體標準由市、縣(市、區)政府確定。繳費補貼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承擔。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建立喪葬補助政策 標準為500—1000元
《意見》指出,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
我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根據國家規定和我省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省政府適時調整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領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相關人員在待遇領取人死亡后30日內辦理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的,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標準為500-1000元。具體數額和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確定、承擔。
據了解,《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自7月30日起實施!渡綎|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09〕131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1〕18號文件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意見》(魯政發〔2011〕2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