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2012年度空置半年以上保障房達4870套
記者從山東省審計廳獲悉,《山東省201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近日正式發布,審計表明,2012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管理中,虛假招標、操作競標等“問題項目”涉及合同金額2.83億元,全省815戶居民不符合條件卻獲得保障住房待遇,空置6個月以上的保障房達4870套。
根據審計署統一安排,山東省審計廳組織全省審計機關對15市(不含濟南、青島)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建設及分配情況進行了審計,延伸審計了1576個單位及225個鄉鎮街道、441個村居、6202戶家庭。
審計結果表明,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籌集和管理不到位。7個市、33個縣少安排或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13.89億元,占應安排或提取資金總額的48.05%。9個市、33個縣未及時撥付資金7.94億元;3個市、5個縣因安居工程任務未落實到具體項目等造成資金閑置1.8億元,其中閑置半年以上的達1.69億元。
通過抽查發現,有281個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在未完全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即開工建設,占抽查項目的29.93%。158個項目在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監理等環節未按規定招標,涉及合同金額9.98億元。36個項目招標過程中存在違規評標、定標、虛假招標、操縱競標等問題,涉及合同金額2.82億元。
審計還發現,部分市、縣基礎管理工作薄弱,未及時向社會公開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方案、分配結果等信息。有11個市、42個縣尚未建立住房保障與公安、房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單位的數據信息共享機制;7個市、38個縣的815戶居民家庭收入、住房標準等不符合保障條件,但仍通過審批、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同時,部分保障性住房還出現閑置。由于配套基礎設施或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當地住房保障待遇準入門檻過高等原因,9個市、40個縣的1.29萬套保障性住房處于閑置狀態。其中4個市、22個縣4870套保障性住房未及時分配使用而空置6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