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來,我國銀行理財產品得到了快速發展。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銀行業理財產品余額達到7.12萬億元,理財產品的平均收益率也達到了4.11%。不過,在理財產品發展的過程中,各種問題也不斷浮現。尤其是去年理財產品“資金池”的問題引發了市場的高度關注。在此情況之下,銀監會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這為此次銀監會下發《關于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進行了先期鋪墊,市場對于理財產品投資非標債權資產將進行規模限定已有一定心理預期。
不過《通知》發布后,仍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尤其是非標債權資產投資比例上限是如何確定的,受到格外關注。據業內人士估算,現有投資于非標債權資產的理財產品規模約在2萬億左右,而根據《通知》測算的上限,與之相差不大。
其實,筆者認為,對限額規定的關注點不應僅停留在數字上,市場更應該關注的是《通知》實施能夠對銀行理財業務健康發展帶來的影響。一位監管機構的人士在其微博中表示:“《通知》一方面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銀行能夠在完善風險評估的過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而這一過程的實現遠比眼前的數字更有意義。
《通知》無疑將有助于監管部門規范理財業務投資運作,堵住跨機構合作規避貸款管理監管要求的漏洞、避免信貸過度投放、規范銀行代客理財業務、去掉虛假繁榮。一位地方監管機構的人士也指出:“從銀行財富管理業務看,跨機構合作是創新方向,但如果銀行只盯住信貸類資產,短期雖能形成規模,但投資管理能力未真實提高。”筆者認為,《通知》更深層次的意義在于促進銀行理財產品的轉型。
近期多家銀行相繼爆出理財產品案件。無論是因為員工個人問題,還是銀行在銷售環節違規操作,都對銀行形成了一定的聲譽風險。而且,理財產品出現問題,影響的不僅僅只是投資者,整個金融系統都可能因此受到波及。
筆者注意到,此次《通知》盡管主要是針對非標債權資產投資,但其實對于所有理財產品都提出了“一一對應”要求。這或許意味著,不僅僅是非保本型的產品需要“解包且獨立建賬”,保本型的產品也需要單獨建賬。這將徹底拆解理財產品“資金池”運作的可能性。并且,不排除監管機構可能就理財產品投資其他標的物繼續出臺相關的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