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山東網站公開信息顯示,菏澤曹縣濕地公園管理服務中心因非法占用土地被罰5萬余元。

文號曹綜執行處字〔2022〕第202200086號顯示,曹縣濕地公園管理服務中心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的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菏澤市曹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處罰決定:1、罰款54840.00元,上繳國庫;2、限15日內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硬化道路1828平方米,恢復土地原狀;3、責令15日內退還土地給曹縣魏灣鎮武常寨行政村集體經濟組織1828.0平方米。

資料顯示,曹縣濕地公園管理服務中心位于曹縣太行堤河公園,法定代表人為高憲,宗旨和業務范圍包括:承擔曹縣黃河故道國家濕地公園、八里灣公園等公園的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園規劃,并按公園規劃實施、管理公園內基礎設施、生態保護、修復等各項工程建設;保護、管理公園內的基礎設施和風景旅游設施;承擔對外宣傳、推廣、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承擔濕地資源的普查、評價工作;承擔園區內旅游資源的普查和規劃及旅游統計工作;管理公園內與旅游有關的經營活動;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來源:泰山論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