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菏市監(jiān)綜食流處字〔2022〕15號行政處罰顯示,山東牡丹城釀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chǎn)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金花郎冠白酒,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菏澤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決定對其罰款18.67萬元,并沒收其違法所得0.22589萬元。

據(jù)案號 (2022)川0183執(zhí)1008號顯示,山東牡丹城釀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為被執(zhí)行人,執(zhí)行標的 301449元 ,執(zhí)行法院為邛崍市人民法院 。
資料顯示,山東牡丹城釀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9.15,注冊地位于山東省菏澤市開發(fā)區(qū)福州路與丹陽東路交匯處南200米,法定代表人為李保江。經(jīng)營范圍包括白酒的生產(chǎn)(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菏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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