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了解到,京東大藥房(青島)連鎖有限公司青醫嶗山院區店(以下簡稱“京東大藥房青醫嶗山店”)“消毒用品專區”柜架擺放的兩款消毒產品,最小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該行為違反了《消毒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依據該法,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依法對京東大藥房青醫嶗山店進行了處罰,罰款2000元。
據了解,執法人員日前對京東大藥房青醫嶗山店監督檢查時,發現京東大藥房青醫嶗山店“消毒用品專區”柜架擺放的消毒產品“天適威抑菌噴劑”,其最小銷售包裝標簽(含說明書)未標注主要有效成分的含量、抑制微生物類別;根據該產品的衛生安全評價報告該產品責任單位為青島臻榮天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最小銷售包裝未標注產品責任單位(委托方)及其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不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三)項和第(四)項、附件[生產企業及其衛生許可證號]第二款的規定。
此外,另一產品“云南七草滇苦參男士抑菌泡沫劑”,其最小銷售標簽(含說明書)標有“適用范圍:適用于男性陰莖、陰囊紅腫瘙癢、爛檔、性生活保濕潤滑、預防病菌感染、改善性生活質量及術前術后抗菌護理”。不符合《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
京東大藥房青醫嶗山店以上行為違反了《消毒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款:消毒產品的命名、標簽(含說明書)應當符合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有關規定。消毒產品的標簽(含說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
青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時依據《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于3月15日依法對京東大藥房青醫嶗山店下達了青衛消罰字〔2022〕1400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2000元。
據企查查企業信息網站顯示,京東大藥房青醫嶗山店成立于2020年7月7日,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藥品零售;保健食品銷售;食品經營(銷售預包裝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第一類醫療器械銷售;第二類醫療器械銷售等。
對于此事,京東大藥房青醫嶗山店的工作人員表示,涉事的兩款產品是該店此前進的樣品,放在貨架上后并未進行實際售賣,然而檢查時被進行了處罰,目前該店正在與市衛生健康委協調此事。
(來源:信網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