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網站公開信息顯示,兗礦集團鮑店煤礦因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遭到處罰。

  文號魯(濟)煤安罰〔2022〕013號顯示,濟寧市能源局執法人員對鮑店煤礦執法檢查時發現:1.83上02綜放工作面破碎機噴霧裝置不能正常使用;2。查看礦井爆破物資領用單,5316設備安裝通道掘進工作面2月18日早班炸藥領用量為54kg,且無退庫記錄,炸藥量超規程規定;3。八采西南部1#膠帶上山配電點處移動變電站高壓電纜接地導線斷面為16mm2,導線斷面小于25mm2;4。經查閱鮑店煤礦生產調度日報表,2021年9月、10月、11月、12月原煤產量分別為54.93萬噸、54.93萬噸、54.92萬噸、53.96萬噸,向市能源局報送的月度原煤產量數據為9月份49.92萬噸、10月份49.92萬噸、11月份49.86萬噸、12月份49.91萬噸,鮑店煤礦提供的月度產量數據與實際不一致;5.83上02綜放工作面評價具有弱沖擊危險性,局部過斷層區段留有底煤,未編制沖擊地壓防治專項安全技術措施;6。現場抽查7306膠順掘進工作面右幫4根錨桿預緊力矩,其中3根錨桿預緊力矩不足300N·m;7.73上11工作面輔順超前液壓支架(最外一組)工作阻力9.7MPa,不足12MPa,210#、211#架片幫未及時拉超前架,端面距大于340mm,118#與119#液壓支架錯茬超過側護板高度的2/3;8.8303膠帶順槽水泵在一月份未進行防爆性能檢查;9。八采東部2#輔運上山供第二部帶式輸送機液壓制動器的動力電纜護套破損長約5cm,未對該動力電纜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10。八采西南部1#帶式輸送機與8303膠帶順槽帶式輸送機,共10處皮帶接頭處損壞超過帶寬的15%,對設備日常檢查檢修不到位。

  以上行為涉嫌違反了《煤礦安全規程》第六百四十七條、《5316設備安裝通道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中“1-1斷面爆破說明書裝藥總量49.35kg”、《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七十九條第二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六項、《山東省煤礦沖擊地壓防治辦法》第二十五條第六項、《7306膠帶順槽、膠順聯及膠順回風聯絡巷掘進作業規程》中“幫部錨桿預緊力矩不得低于300N·m”、《73上11綜放工作面作業規程》中“超前液壓支架工作阻力不低于12MPa,液壓支架頂梁端面距不大于340mm,相鄰液壓支架錯茬不得超過側護板高度的2/3”、《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八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煤礦安全規程》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可以對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其他有關人員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一)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規定作業的”規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六項:“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并可以對生產經營單位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主要負責人、其他有關人員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六)故意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其他安全問題的”的規定;《山東省煤礦沖擊地壓防治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違反本辦法規定,沖擊地壓礦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責令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具有沖擊地壓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未編制沖擊地壓防治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二)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的”的規定,濟寧市能源局對其警告,并處罰款27.5萬元。

  資料顯示,兗礦集團鮑店煤礦成立于1997.10.17,注冊地位于山東省濟寧市鄒城市太平鎮永安路178號,法定代表人為郭英。經營范圍包括煤炭采選、銷售、運輸;公路貨物運輸;生產、銷售、租賃、維修相關礦用機械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有效期以許可證為準)。

  (來源:一點資訊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