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 夏子繁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記者從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自今年1月中旬起,省藥監組織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藥店疫情防控“雷霆行動”,在近期查處行動中,山東有15家藥店因未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而受到停業整頓處罰。其中,濟南一藥店因違規向進店發熱人員銷售“四類藥品”而受處罰。
根據山東省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明確要求,藥店要嚴格執行進店人員“戴口罩、測體溫、亮健康碼”基本防控措施,嚴格落實“四類藥品”購藥實名登記和信息報告制度、發熱病人“早報告”制度、工作人員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制度等。然而在實際運營過程中,部分藥店存在明顯的違規行為。其中,濟南有兩家藥店被公開曝光。山東養天和恒豐仁和大藥房連鎖有限責任公司濟南劉姑店存在違規向進店發熱人員銷售“四類藥品”問題,濟南益生園大藥店有限責任公司義烏分店則存在未嚴格落實“四類藥品”購藥實名登記和信息報告制度的問題。青島則有三家藥店違規,分別為青島漱玉平民大藥房平度宏泰車站店、青島靜一康藥業有限公司和青島云康大藥房有限公司。
此外,淄博天和堂景泰成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新建一路藥店、棗莊健福源大藥房有限公司、煙臺萬民陽光醫藥有限公司中海店、煙臺龍口市民泰大藥房有限公司、山東立健藥店連鎖有限公司遇家店、威海永鴻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康泰三十三店、日照莒縣小店鎮供銷社藥店、臨沂市登葆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百草店、臨沂高新區安德大藥房、聊城市東昌府區齊魯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五十七店均登上了“黑名單”。
記者梳理公開曝光名單發現,絕大多數藥店違規行為多是未嚴格落實“四類藥品”購藥實名登記和信息報告制度,或是違規向進店發熱人員銷售“四類藥品”,以及未嚴格執行進店人員基本防控措施。根據山東省針對藥店的最新防疫要求,全省各藥店要做好購買退燒、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類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工作,并且對進入藥店有發熱癥狀的購藥人員,停止銷售“四類藥品”。此外,各藥店要對進店顧客嚴格落實規范佩戴口罩、體溫檢測、亮健康碼等防控措施;每天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毒,工作人員上班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針對發現疫情防控責任不落實的藥店,將依法依規從嚴從速懲處。關于違規藥店,山東將進一步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凡是責令藥店停業整頓的,予以公開曝光,并納入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網編輯 劉慶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