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國(山東)官網最新披露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臨沂匯英置業有限公司去年曾受到“兩連罰”,共被罰款53萬余元。
根據“蘭綜執行處字〔2020〕BC-00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臨沂匯英置業有限公司在臨沂蘭山區半程鎮金鑼一路與山松一路交匯北300米路西建設的臨沂匯英循環經濟產業園項目,未編報水土保持方案,該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根據《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結合《蘭山區水務局自由裁量基準》LS024-40CF之規定,臨沂市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罰款30萬元。該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9月11日。
同日,臨沂市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還出具了“蘭綜執行處字〔2020〕BC-00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
據悉,臨沂匯英置業有限公司在蘭山區半程鎮建設的臨沂匯英循環產業園1#、2#職工宿舍樓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便擅自施工建設,其行為涉嫌違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相關規定,臨沂市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3.43萬元;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魏某某,處單位罰款數額5%的罰款1.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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