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13日訊 濰坊壽光稻田鎮劉某某面對鎮工作人員詢問,隱瞞石家莊返鄉事實,造成疫情防控隱患,被公安機關予以依法教育訓誡。
據悉,濰坊壽光稻田鎮田家村劉某某于2020年12月25日到達石家莊長安區鐵道大學附近,2021年1月1日駕車從濟南到安徽,途徑昌樂收費站,下站接昌樂一人去往安徽。鎮工作人員多次詢問,劉某某心存僥幸,有意隱瞞行動軌跡,其妻子和父親也均表示劉某某這段時間未回家,造成了疫情防控隱患。后經排查核實,劉某某承認自己確實在昌樂收費站下站接人,給稻田鎮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動,1月12日上午,稻田鎮派出所民警對當事人劉某某予以依法教育訓誡。

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嚴峻形勢,每個公民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法定責任與義務,依法維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無論自己家人是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的親密接觸人員,還是自己是從中高風險區到達另一個地方的人員,都應該如實向單位以及所在村(社區)報告真相,萬萬不可心存僥幸,如果知情不報,觸犯了防疫有關法律,那就必然會受到法律責任追究。
警方提醒:做好疫情防控,人人有責。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隱瞞事實、惡意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閃電新聞記者 周明秀 濰坊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