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聞喜“盜墓黑幫”保護傘、聞喜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金勇,近日被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顯示,被告人金勇犯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玩忽職守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追繳違法所得16萬元,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金勇身為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聞喜縣公安局領(lǐng)導(dǎo),在分管文物犯罪偵查大隊工作期間,為盜墓團伙能順利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范圍內(nèi)實施盜墓,安排人員提供幫助并分得贓款,大肆進行盜墓活動,共盜掘古墓葬14起16墓,造成大量文物流失和古墓損毀。

  法院認為,金勇作為分管偵查文物犯罪的主要領(lǐng)導(dǎo),不認真履行職責(zé),使部分參與盜掘古墓葬的犯罪分子未能得到及時有效打擊,造成國家文物大量流失,嚴重損害了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性和文化歷史考古進程及國家經(jīng)濟利益,在當?shù)卦斐蓯毫拥纳鐣绊憽?/p>

  聞喜“盜墓黑幫”案另一名保護傘,聞喜縣公安局原副局長景益民不久前終審被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