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早上7時許,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岱岳區大隊執勤人員在岱岳區粥店辦事處府前街依法清理違停車輛時,駕駛員湯某某某(男,25歲,泰山區岱廟街道辦事處人)不聽從勸導,并將執勤人員摔倒,踹其頭部和身體。



接報警后,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區分局立即開展調查工作。經調查,湯某某某對其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湯某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警方提醒,對暴力妨害公務行為,公安機關將始終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打擊,絕不手軟,以切實維護民警執法尊嚴,保護民警、輔警正當執法權益。
(閃電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