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十六里河派出所依法辦理一起打架案件。公交車上兩名老人因爭搶座位發生口角,隨后雙方發生打架,現已被派出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200元的治安處罰。
6月12日上午10時許,十六里河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稱:在濟南市市中區103省道鐵路南苑小區附近的88路公交車上,有兩名老人發生打架,報警求助。接到警情指令后,十六里河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民警到達現場后,兩名老人情緒依然非常激動。民警將兩人分開勸說穩定情緒,隨后將兩人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經了解,王某(男,濟南人,66歲)上公交車后,將隨身攜帶的東西放置在座位前面,自己偏內側坐。陳某(男,濟南人,75歲)上車后,想與王某擠坐在一起,便讓王某向內側挪動。王某向內側挪動讓出了一些空間,但與發生語言沖突引起陳某的不滿,兩人隨即大打出手,王某多次用拳頭、腳擊打陳某,同時陳某將王某右手咬傷。
兩人對違法事實均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王某和陳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由于陳某已滿七十周歲,對其不送拘留所執行。
兩人都對自己的行為后悔萬分,只因爭搶座位糾紛,一時沖動便大打出手,結果將他人打傷,也將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民警提示:遇到爭執、糾紛一定要冷靜,雙方各退一步便是海闊天空,切不可因為一些瑣事輕易動氣甚至動武,這樣只會“兩敗俱傷”,嚴重的還將受到法律嚴懲。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杜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