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全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按照《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8-2025年)》,經競爭性評審,近日,山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下發《關于下達2018年省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獎補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下達14市2018年省級獎補資金3億元,專項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為有關市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提供支持。
為進一步推進全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按照《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8-2025年)》,經競爭性評審,近日,山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下發《關于下達2018年省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獎補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下達14市2018年省級獎補資金3億元,專項用于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為有關市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提供支持。
《通知》提出,要加強績效管理,做好項目實施工程中全程監督管理工作,并按時上報工作進展。要嚴格執行有關財經管理制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和預算執行監督,確保資金安全、規范、高效使用。省里將適時對各市項目實施、績效目標完成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018年省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獎補資金預算指標分配表

獎補資金績效目標下達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