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青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城陽分局查獲了一起外國人非法入境案。這也是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簡稱新法)實施后,青島市公安局查獲的首例外國人非法入境案。據介紹非法入境者為朝鮮人,是通過游泳從鴨綠江進入中國吉林長白山附近。
根據警方介紹,非法入境者為金某,男,45歲,朝鮮兩江道人。2013年6月3日晚,金某通過游泳從鴨綠江進入中國吉林長白山附近,在一個偏僻的建筑工地打工。為了干活多掙錢,2013年7月7日,金某乘坐公共汽車到青島。只是,他到青島不久,就被青島警方發現并抓獲,警方稱,他的行為已構成非法入境。
對此,青島市公安局依據新法第六十條規定,對嫌疑人金某實行拘留審查。據介紹,新法從加強源頭管控、完善境內管理措施入手,更為有效地應對“三非”外國人問題。對有“三非”嫌疑的外國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可以依法當場盤問、繼續盤問、拘留審查、限制活動范圍或者遣送出境等;被遣送出境的,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對有“三非”情形的外國人,可以依法給予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或者拘留的處罰,并可以處限期出境。
青島警方表示,希望單位和個人對在華涉嫌“三非”的外國人,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進行舉報。記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