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許多地方高溫異常,日前,蘇州市民邀請該市交通局局長邵建林親身體驗了一把“蒸籠車”——— 沒有安裝空調的公交車。據報道,下午3點半上車,沒坐多久邵局長便滿身大汗。按原定目標,到2014年夏天蘇州所有非空調公交車將全部“下崗”,代之以舒適涼爽的空調公交車。體驗之后,局長承諾將盡快換掉“蒸籠車”(昨日《揚子晚報》)。
在網友喊環保局長下河游泳,衛生廳干部“體驗式看病”調研的今天,交通局長到公交車上體會高溫,恐怕已經算不上什么新聞。當然,市民能叫得動的這位局長,比那些對群眾呼聲充耳不聞的機構和官老爺,還是要好些。媒體的報道,引來不少能體會政府難處的網友的意見,認為政府管理也不是大家所想得那樣簡單,局長乘公交是一次良性互動。
也不知作為廣州市民的我是太刻薄了還是怎樣,看罷新聞,我也體會政府的難處,可誰來體會公交車司機的難處?報道引述公交駕駛員陸師傅的話,“車上溫度將近45℃,今年更是特別難受。”對此局長回應說,明年這個時候,就是空調車,所以再委屈一年,“大熱天里,自己注意身體”。
這句話看得我一肚子火,交通局是監管部門,但你不能管車不管人,45℃高溫下開工,這不是司機要不要自己注意身體的問題,而是涉嫌違法違規的問題。去年7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不去督導下屬單位充分保障雇員權益,不去細究工友能否及時得到高溫津貼,一句噓寒問暖未免輕描淡寫,也反映出此類“現場辦公”、“體恤體驗式”調研顧此失彼的軟肋。更換“蒸籠車”牽涉到很多現實問題,比如換車的錢從哪里來,企業是經營主體,公交是全民事業,財政補助要協調。公交司機不同于鍋爐工,本不屬于高溫作業行業,高溫異常,需要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領導也是人,何嘗不知酷暑之下沒空調的公交車熱、醫院排隊就診困難?千頭萬緒,假如所有問題都要靠領導肉身體驗一把,下了河排了隊坐了公交車才解決,一定是本應對基層問題做出反應的體制的某個環節失靈。能解決算好,解決不了問題就只能算“作秀”,好像有網友說的,“沒有群眾受不了的罪,只有領導吃不了的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