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中的國家專項資金管理權,財政部企業司綜合處原處長陳柱兵被控在十年間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2454萬元。今年3月,陳柱兵因受賄罪在一中院受審,目前陳柱兵的案件尚未有結果。記者日前獲悉,4家向陳柱兵行賄的單位以及負責人分別獲刑。相關人員落馬,牽出行業潛規則,企業要拿項目獲得專項資金,就要先拿20%回扣行賄主管官員。(8月4日《法制晚報》)
“工程上馬,干部下馬”,陳柱兵落馬根本原因何到底是什么?是行賄的“回扣”太誘人,還是官員的思想防線太脆弱?筆者認為,“回扣”也好,“紅包”也罷,都不過是領導干部腐化墮落的幌子,根本原因在于思想防線太脆弱,才會干了不該干的事情!
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掌握著工程發包、支付工程款等工程建設的核心權利,左右著工程項目的安排、工程款的結算等核心環節,進而成為建筑商、包工頭們爭相拉攏、積極行賄的重點對象。在糖衣炮彈的長期侵蝕下,擁有過度集中、缺乏監督制約權利的“一把手”們開始眼紅了,心動了,逐漸忘記了自己肩負的服務群眾、服務社會的使命,忘記了楚糖衣包裹下的是對國家、政府、個人有極大危害的病變毒素,開始以權謀私、以權牟利。
究其原因,還是制度監管上存在漏洞。一些職能部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在有些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有的部門既是審批人,還是監督人,角色上的交叉使得這些部門是否能有效地履行監督職能遭到質疑。
因此,必須讓企業項目招投標的陽光更燦爛。通過互聯互通、互認共用的公告平臺,建立起招投標誠信體系,將“陰影”里的招投標違法行為暴露于陽光下“消毒殺菌”。同時,健全招投標失信懲戒制度,將公告的違法記錄作為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投標人資格審查、招標代理機構選擇、中標人推薦和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確定和評標專家考核等活動的重要依據。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招投標陽光下的“陰影”,最大限度地增加招投標陽光普照的范圍。
招投標的陽光越燦爛,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的陰霾就越容易被驅散;腐敗的陰霾越少,市場機制的天空就越湛藍,工程建設領域的環境就越健康,就能杜絕官員吃回扣的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