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企業司綜合處原處長陳柱兵因涉嫌受賄2400 余萬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據了解,陳柱兵曾接受多個地方政府、多家企業賄賂,并有索賄情節。(昨日《京華時報》)處 長陳柱兵為何能受賄2400 萬元?因為他手里管著財政部的專項基金。例如,因為管理冶金獨立礦山專項資金, 就靠這個受了湖南省懷化市某區的賄賂; 因為管著乳粉臨時存儲財政貼息資金, 就受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賄賂; 因為管著基本建設貸款財政貼息資金, 就受了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的賄賂;管理奶粉臨時存儲財政貼息資金時,還為四川某乳業公司獲得乳粉臨時存儲財政貼息資金提供幫助, 索取該公司好處費共計345 萬元。甚至,陳柱兵成為援藏干部,還以幫助西藏某工礦獲得冶金獨立礦山專項資金,索取該公司好處費206.5 萬元。陳柱兵的援藏工作結束后, 還繼續從上述公司獲得好處費共計777 萬元。
陳柱兵之所以能夠受賄, 其實就是我們熟悉的“跑部錢進”的具體實施。企業為什么愿意行賄? 這是因為,企業“跑部錢進”是一筆賺錢的買賣,他們是“拿小錢換大錢”,自己雖然花100 萬行賄,但卻可以獲得資金500 萬、1000 萬,這樣的交易,誰不愿意做? 而對陳柱兵來說,又是充分利用自身資源,反正預算中已經確定了這筆專項資金, 至于這錢是給老張,還是給老李,并沒有明確的標準和程序,只要最后花的對象合適,就能向上級交賬。這才給了他進行腐敗交易、大搞權力尋租的條件。這里具備了腐敗發生的兩個條件:權力高度集中而又缺乏監督。
應該說, 陳柱兵受賄2400 萬, 不過是揭開了“跑部錢進”的冰山一角。由于中央財政集中了過多的資金, 于是只能靠大量的轉移支付來平衡地方財權與事權的不配套。由于轉移支付的制度不完善,于是產生地方“跑部錢進” ,這種不合理的分配制度必然滋生腐敗,所以,曾幾何時,每到節日,北京的街頭因為“跑部錢進”甚至造成交通擁堵。
解 決“跑部錢進”的治本之道,還是要改革分稅制度, 使中央和地方的財權和事權都能互相配備,從源頭減少轉移支付的數量;然后規范轉移支付的制度, 實行全過程 公開透明。這樣一來,陳柱兵們想索賄,恐怕也沒人買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