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時值盛夏,湖北、江蘇等多地政府部門施行彈性工時制,有的單位將工作時間減至五六個小時。按照相關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那么,這種每日工作低于8小時的做法,究竟是合理調整還是隱性福利?工作時間“縮短”,公共服務質量如何保證?高溫之下,誰更應該被關懷?(7月21日新華社)
從媒體調查情況來看,許多地方政府部門都存在著調整作息、縮短工作時間的情況。比如武漢市部分機關工作時間調整至6小時,采取彈性工時制,其原因就是“天氣熱”。還美其名曰有利于錯時上下班,緩解交通擁堵。而在同一棟機關辦公樓內,保潔等工作人員卻要每天堅守8小時。
如此苦樂不均的安排,令民眾為之憤慨:公務員的工作環境優越,辦公室里安有空調,還要享受縮短工作時間的待遇。而最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人員,卻要在高溫下堅守崗位,真是黑色幽默。公務員縮短工時后,普通民眾卻依然照常作息,時間上無法配合,辦公事也不方便,亦影響到社會整體效率,不值得提倡。
更何況,我國對縮短勞動者工作時間有相關規定。2012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單位出臺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對高溫天氣下室外露天作業時限、勞動者高溫津貼等做出了規定。坐在辦公室里的公務員并不在縮短工時的范圍之內,卻享受著政府部門的高溫關懷,坦然笑納此項“隱性福利”,已造成事實上的不公平。而與此相反,身處高溫天氣下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不僅無法享受到縮短工時的待遇,連基本的防暑降溫保障措施都匱乏,甚至國家規定的降溫津貼也很難拿到手。可見,高溫關懷本來是一項好政策,但在具體執行的過程中卻走偏了,成為公務員的“隱性福利”,而真正需要的群體,卻往往與之無緣。
每年都有清潔工、建筑工人等因在高溫下長期工作,導致身體不適而死亡的悲劇發生,相比公務員而言,他們更需要政策和法規的照顧與呵護。因此,政府部門需要轉變作風,多關心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者,督促用人單位遵守法規,將防暑降溫措施切實落實下去,防止意外傷亡悲劇的發生。如此,才是真正為民辦實事的做法,也好過那些華而不實的高溫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