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務院委托,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王勇24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時說,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取得的顯著成效充分證明,公有制與市場經濟是可以有效結合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有企業改革發展道路必須繼續堅持。但他同時指出,國企改革仍處于過程之中,需要進一步解決的體制、機制、結構和歷史問題仍然很多。(10月25日新華每日電訊)
國企改革需不需要進一步深入的問題已經不存在爭議,關鍵在于,在新的歷史時期,在諸多現實困境面前,改革應當堅持怎樣的方向。有一種觀點認為,國企效率低下、“大而不強”,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國企的私有化。然而,國內外的諸多案例表明:私有化并非一劑萬能靈丹。在公平公正相對缺失的市場環境中,在監管制度尚不完善的政策背景下,國企的私有化很可能導致國有資產的流失。
上世紀90年代俄羅斯的私有化改革過程現在看來仍觸目驚心:蘇聯解體后,龐大的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幾乎在瞬息間被少數寡頭瓜分殆盡,其私有化損失總計高達1.7萬億美元。這種改革,非但不能有效地發展經濟、造福于民,反而造就了俄羅斯目前已是根深蒂固的權貴資本主義,哺育了一批企圖或曾經左右政局的寡頭。這種例子在我國也并不鮮見,近日媒體報道的山西省保德縣2億煤礦37.5萬元賤賣的事件即是最鮮活的例證。
實際上,為了避免改革過程中可能會發生的國有資產流失,國家并非沒有相應的制度設計。從2003年到2005年,國資委曾兩次出臺意見規范國有企業轉制工作,其中對于國有企業轉制的程序不乏明確規范,只是在實際操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監管措施,這些規定往往成為一紙空文。在這過程中,不乏“官商勾結”中飽私囊的丑惡現象,更有甚者,一些地方由于在轉制過程中忽視職工利益,還釀成了群體性事件(2009年7月24日,通鋼因股權調整引發群體性事件,總經理陳國軍被工人打死)。
我們需要的國企改革,是能夠增強企業競爭力、讓人民最終受益的改革,為了實現這一根本目的,必須要摒棄“一賣了之”的錯誤認識。要真正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從源頭上規范國企的特權意識。監管部門也應當切實發揮作用,特別是要注意把推行國企改革與反腐敗公正結合起來,找準貪腐高發環節,主動出擊,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