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威海市人大常委會發布人事決定、名單、公告。

  青島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隋志強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1年4月27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

  因達到退休年齡,接受隋志強辭去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楊湧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1年4月27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

  因達到退休年齡,接受楊湧辭去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報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張少蕙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1年4月27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

  因達到退休年齡,接受張少蕙辭去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1年4月27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青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名,決定免去:

  隋志強的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職務;

  楊湧的青島市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室主任職務;

  張少蕙的青島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威海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94號)

  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根據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黃明春的提請,決定任命:

  蔣濤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華勝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張偉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金永祥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喬卉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張燕妮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郭慶文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庭長;

  張麗萍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鄭華章、于晶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王慧為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馬麗娜為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魏亦斌為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田村人民法庭庭長;

  高愛華為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初村人民法庭庭長;

  董合成為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胡傳佳為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徐玉超為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田村人民法庭副庭長;

  李云飛為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

  張偉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蘇麗杰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喬卉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周明強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二庭庭長職務;

  王華勝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蔣濤、張麗萍、鄭華章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于晶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王慧的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馬麗娜的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4月27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95號)

  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根據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錫友的提請,決定批準:

  朱純媛為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王衡為榮成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4月27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96號)

  威海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根據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錫友的提請,決定任命:

  張彥為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尹君、劉琰琰、梁翔宇為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王穎、王萍、于憶卿、馬應峰為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柳永濤、于麗君為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姜勇的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尹伊的威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張彥的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姜彩萍的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邵繼紅、劉勇的威海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梁厚金、倪章根、杜術忠的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