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梁瑩瑩 通信員 郭鈺錕
酒后駕車上高速,出事故后不僅不改正,反而怒吼同伴怪他報警。1月31日,煙臺高速交警支隊萊山大隊查處一起酒駕嚴重違法行為。
2月1日,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從煙臺高速交警支隊萊山大隊獲悉,當天清晨5點30分,大隊民警接到警情稱:一輛小型轎車在榮烏高速123km處發生單方事故,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刻動身前往事故現場。
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駕駛員并未受傷,并且車輛可以移動,便讓駕駛員駕車跟隨警車移動至執法站進行后續處理。在執法站,當民警詢問起駕駛員事故發生的經過時,聞到空氣中充斥著一絲淡淡的酒氣,出于職業本能,民警便詢問駕駛員是否飲酒。駕駛員卻笑著對民警說:“警官,這一大清早,我早飯還沒有吃,怎么會喝酒呢。”

隨后,駕駛員配合民警完成了酒精檢測。經過測試,該駕駛員每百毫升酒精含量為28ml,已達到酒駕標準。民警告知駕駛員因為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聽到民警的話語后,駕駛員愣在了原地。緩了一會兒,駕駛員突然對著自己副駕駛的朋友吼道:“都怪你非要報警,現在好了吧,我被抓了,車也賠不了了。”
民警發現駕駛員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并未感到后悔,反而將過錯推卸給其他人,遂對駕駛員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耐心講解了酒后駕駛的危害性,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