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程凌潤
近日,壹粉“90210314”通過齊魯晚報官方客戶端齊魯壹點發來情報,稱其購買的新電動車是一輛“二手車”,因為他在掛牌時發現合格證等信息已經被人登記過。到底是咋回事呢?
“上個車主把(合格證的)信息占用了,牌子已經有主了,我再去掛牌就掛不上牌了。”壹粉“90210314”說,1月7日,他在阿米尼北坦店花1600余元購買了一輛電動車,而三天以后他到車管所掛牌的時候就蒙了,工作人員稱這輛電動車已經在2020年8月份被居住在槐蔭區的陳女士登記掛牌。

由于合格證等信息已經被人占用,壹粉“90210314”稱自己所買的電動車相當于一輛“二手車”。“掛不上牌就黑車,警察查到就只能自認倒霉。”
無奈之下,壹粉“90210314”聯系到阿米尼北坦店工作人員。“他們不承認舊車新賣,我也向消協投訴,消協建議和商家協商。”壹粉“90210314”說,為了解決電動車掛牌的事情,他專門聯系到了之前為電動車登記掛牌的陳女士,并讓她寫了一份退換車輛的證明材料。
“上個車主發現車軸有質量問題,已更換新車,這期間掛了車牌。”壹粉“90210314”說,相關部門介入以后,問題很快得到解決,店方工作人員主動承認錯誤,“(對方說)倉庫人員業務不熟,把退過來的車發出來了。”
對于壹粉“90210314”所反映的問題,阿米尼北坦店工作人員則稱是因為他們工作疏忽把合格證換錯了,“因為合格證是一摞一摞的,不是得分嘛,就是分錯了”。
不過,該工作人員稱“只是(合格證的)號搞錯了”,對于陳女士已經為電動車掛牌的事情卻語焉不詳。
“換了一輛一模一樣的,現在已經掛上車牌好幾天了。”壹粉“90210314”說,在阿米尼北坦店為其更換電動車后,他很快就在車管所掛上了車牌,并且可以放心在道路上騎行電動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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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帶牌銷售”
濟南共有50家銷售點
2019年底,濟南正式啟動電動車掛牌工作;2020年9月1日零時開始,山東省開展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懸掛號牌專項整治行動,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電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電動車主,交通管理部門處20元罰款。
根據山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試行):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掛牌,購車發票日期30日內,攜帶:車主身份證明原件、購車發票、3C認證的車輛合格證到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點核驗車輛并申請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
為了方便市民購車掛牌,2020年9月18日,濟南首批選定16家電動車店鋪作為帶牌銷售試點;2021年1月8日,濟南34家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服務店開始運營。截止目前,濟南全市具備帶牌銷售的電動車銷售店鋪已經達到5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