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駕被交警查獲的駕駛員一般都會痛定思痛保證不會再次酒駕,然而總有極少駕駛員抱著僥幸心理,再次鋌而走險,卻忽視了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和即將面臨的嚴厲處罰。12月8日,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執勤四大隊在酒駕治理行動中查獲一名四年內第五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張某,堪稱最牛“酒駕王”。

12月8日下午16時許,執勤四大隊民警在開展酒駕治理行動中,對張某駕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進行例行檢查,經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張某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7mg/100ml。在核對張某人員信息時,發現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執勤民警立即將張某抓獲。
在進一步的訊問中發現,此前張某已因酒后駕駛先后于2017年10月、2019年11月、2020年6月被執勤四大隊三次處罰,第二次酒駕后已被吊銷駕駛證,第二次、第三次酒駕均被采取行政拘留。
三次酒駕被處罰后,張某仍不思悔改,于2020年11月26日醉酒駕駛三輪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拒不到案接受處理,被事故處理部門上網追逃。
至此,張某已完成四年內五次酒駕的記錄!目前,張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