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袁野 劉雨絲

  近日,濟南市民趙芳(化名)向壹點幫辦記者反映:前幾天,趙芳在一家寵物店購買了一只寵物貓。趙芳開開心心把貓抱回家后,貓就一直在拉稀,開始的時候趙芳以為貓只是來到新環境的應激反應,可過了好幾天都沒好。于是趙芳把貓送去醫院檢查,結果檢查出這只貓患有貓冠狀、貓癬等疾病。這只貓花1100元,可給貓看病,趙芳卻花了近3000元,趙芳懷疑寵物店把貓賣給她之前,貓就已經生病了,這讓趙芳很不滿。

  新貓到家后頻出問題

  12月3日,記者在濟南歷城區鑫苑鑫中心見到了趙芳。“我是11月13日,在這邊的一家寵物店夠買了一只英短漸層貓,當時花了1100元。”趙芳說,當時買貓的時候,貓沒有什么太大的問題。“到家之后,貓可能有一些應激反應,就有些軟便。”

  新貓到家后,趙芳很開心,雖然貓有些軟便,但趙芳問過寵物店負責人后,對方說給貓吃點乳酸菌就行。“可過了一周之后,我的貓就開始便血了,我就覺得事情有點嚴重了。”于是趙芳趕緊抱著貓去醫院做檢查。“然后就檢查出了貓冠狀、貓癬等病,醫生說貓冠狀是潛藏時間很久的,不可能我帶回家這幾天貓應激,才導致的貓冠狀。”

  “總之,我的貓有很多小病,貓冠狀比較嚴重,就是腸胃炎,炎癥比較厲害。沒辦法,我只能給貓先治病,給貓看病都要花不少的錢。”趙芳說,不僅她在這家寵物店買的貓出了問題,她的一個朋友也在這家寵物店買了貓。

  趙芳的朋友小麥(化名)是買了一只美短。“當時買的時候,沒覺得有什么問題,小貓到家后也是拉肚子。后來我朋友的那只那只英短出問題后,我也帶著我的貓去醫院檢查,發現我的貓有貓癬,已經比較嚴重了,而且貓有很多寄生蟲。”小麥說,這兩只貓都是從同一家寵物店購買的,都出現了類似的問題。

  買貓花了1100元看病花了3000元

  “我們覺得這兩只貓在賣給我們之前就出了問題,于是我們就又找到了這家寵物店。對方則說,根據合同來說,除非是三天之內發現貓瘟,否則貓是不退換的。”對于寵物店的這種說法,趙芳和小麥都不認可。

  “我貓花了1100元買的,現在給貓看病已經花了3000元左右了,寵物店賣給我們生病的貓,他們應該給貓付醫藥費,或者把貓的錢給我們。但我們不放心再把貓還給寵物店了,他們肯定也照顧不好。”趙芳說,希望寵物店能盡快把這個問題解決。

  寵物店:可以退貓的錢或走法律程序

  記者和趙芳一起來到她買貓的泰格寵物店,寵物店里有散養的貓和狗,見到寵物店負責人后,趙芳和朋友再次說明自己的來意,想讓負責人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幼貓本身體質弱,這個季節又比較冷,我店里很多顧客的貓都生病了,這都是很正常。”該負責人說。

  “小貓攜帶貓冠狀病毒和貓癬是正常現象,有百分之九十的貓體內都攜帶貓冠狀病毒,寄生蟲問題也是正常,因為所有的驅蟲藥都不能驅所有種類的寄生蟲,所以也有可能感染。”寵物店負責人說。

  聽了這樣解釋,趙芳又問及關于給小貓治病的醫藥費和買貓的錢的問題時,寵物店負責人說可以退還買貓的錢,但是小貓也要退還給寵物店,醫藥費不予以承擔。“我也沒說讓您去醫院給貓看病,還花了這么多錢,我們有土方子,一樣是可以看好的。”寵物店負責人說。

  “買回家第一天因為亂拉尿,把小貓關在了樓道里,您的這只貓我不知道這一晚上經歷了什么,我沒辦法給您做出什么保證。“寵物店對小麥說。

  “而且當時購買貓的時候,合同您也簽字了,貓癬的事情我當時不知道,我也沒有故意隱瞞貓癬的問題,而且合同上我們保證的是三天的貓瘟,我也確實做到了,現在貓沒有貓瘟,其他問題我沒有辦法給您保證。”寵物店負責人說。

  記者問到負責人當時售貓的時小貓的身體狀況時,負責人稱有潛伏癥狀自己也不知道,而且一直也都和顧客進行溝通,得知小貓有生病的癥狀時,自己也咨詢了寵物醫生,而且售貓時也給小貓做了基礎的體檢,四肢和體毛和貓瘟的檢測,但當記者要看小貓基礎體檢的報告時,負責人說“沒有”。

  趙芳和小麥向負責人提出要求賠償小貓治病的一半的醫藥費,負責人告訴她們,自己讓她們給小貓治病,但是沒讓她們花這么高的醫藥費。“如果必須要求賠償的話,希望顧客走法律程序,提起訴訟,讓法院來進行判決,醫藥費要不要承擔和承擔多少的問題。”該寵物店負責人說。

  目前,此事小麥和趙芳都已向有關部門投訴,幫辦記者也將繼續關注。

  (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