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全省高層次人才服務體系建設,優化人才創新創業環境,近日,中共山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運行辦法》和《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考核評價實施細則》,瞄準全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優化升級目標,依靠覆蓋全省、上下貫通的窗口體系和“一對一”“保姆式”服務專員隊伍,全面提升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統籌、督導、評價能力,完善服務專員隊伍建設工作措施,徹底打通高層次人才服務政策落實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運行辦法》,主要是針對當前高層次人才服務政策涉及面廣、服務事項多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的服務。辦法提出,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省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設立“省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負責依托服務專員隊伍,推動建立省市縣一體化運行的窗口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實現全省高層次人才服務標準化、信息化,確保高層次人才服務精準高效落實落地。
窗口職責包括:加強本行政區域內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建設、服務專員制度的落實,共建共享省級集中的高層次人才服務數據平臺,建立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檔案,加強與高層次人才的密切聯系等,統籌做好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的服務保障工作。全省服務窗口工作評估評價實行等級評定,設置“優秀”“良好”“達標”“不達標”四個等級,評定結果在全省公布。
針對當前人才服務工作者職責不清晰、責任不到位的問題,我省出臺《山東省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考核評價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明確,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包括用人單位服務專員、服務事項主管部門服務專員、服務事項承辦機構服務專員、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服務專員和其他承擔高層次人才服務相關工作的專職(兼職)工作人員等,辦法對各級各類服務專員的職責也進行了明確。
《實施細則》要求,服務專員所在單位對考核年度內的高層次人才服務專員工作開展情況和工作成效,進行考核評價,按照“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對每位服務專員進行評定。其中,“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控制在本單位實際參加考核的服務專員總人數的20%以內。
對不重視服務專員隊伍建設、服務質量較差的單位,取消其參評當年度人才工作先進單位、人才工作典型案例的資格,并對造成惡劣影響的,核減其申報國家、省級重點人才工程名額,約談相關負責同志。
兩個文件出臺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辦公室領導下,會同高層次人才服務事項省級主管部門(單位)全力推動高層次人才服務政策的集成與落地,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提供更加規范、精準、快捷、便利的服務保障,持續提升全省高層次人才服務質效。
(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