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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培樂 要說起大閘蟹,恐怕無人不知陽澄湖。現在也是吃大閘蟹的好季節,濟南市民。。。。。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培樂

  要說起大閘蟹,恐怕無人不知陽澄湖。現在也是吃大閘蟹的好季節,濟南市民王強(化名)卻因為這陽澄湖大閘蟹生了一肚子悶氣。眼看卡要過期,本想預定大閘蟹,這才發現手持大閘蟹兌換卡,卻已經無法吃上大閘蟹。

  卡在有效期卻沒法兌換

  王強說,他的卡有效期到2020年的12月,他找出卡來,想兌換使用。可是,撥打電話發現,客服電話已經關機,守著大閘蟹兌換卡,卻依然無法兌換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看到,這張兌蟹卡上有“蟹將”字樣,右上角“陽澄湖大閘蟹”,還有唯美的字句,“本是帝王桌上肴,產地直送君府第”。王先生這張是1666型,本來可以兌換的規格是公蟹3.5兩/只,母蟹2.5兩/只的總共8只。

  兌換方式是微信掃描二維碼進入商城,選擇兌蟹卡0元兌換,0元購買,填上卡號和密碼就可以。可是,現在大閘蟹不但到不了府第,影子都見不著了。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注意到,卡上有客服電話,這個濟南的133的號碼,處于關機狀態。另外,卡上標明,卡的最終解釋權為昆山市陽澄湖墨海水產有限公司所有。

  探百味注冊地一年多前就已經換了公司  

  墨海公司:我們早已與其解除合作關系

  這到底是咋回事?為了搞清楚狀況,記者聯系了昆山墨海水產公司,幾經周折終于打通電話。公司負責人徐先生告訴記者,他們養殖螃蟹已經20多年,現在螃蟹也是充足的,正常的大閘蟹卡隨時都可以兌換。

  那為何王強手中的大閘蟹卡沒法兌換呢?“那張卡上是不是有個‘探’字,客服電話是133的。”的確,王強手中的卡正如徐先生所言,這張卡有什么問題嗎?

  “這些卡其實都是濟南一家名為探百味的公司出售的卡,錢是他們收取的,我們這邊當時是合作的關系,我們給發貨他們確認后給打款。”徐先生說,這批卡應該是去年的,因為他們早就解除合作了,“今年就沒有合作。”

  據徐先生介紹,他們養殖大閘蟹也20多年了,本著都是誠信為先,對于大閘蟹的品質和規格從來都是貨真價實,“這家公司還欠著我們的錢沒有還,我們現在已經在走司法程序。所以說這批卡,沒法兌換,與我們沒有關系,是發卡公司的問題。”

  處理辦法:“投訴到12345,可以把我們一起投訴!”

  對徐先生說,最近有七八位濟南市民打電話給他,都是問大閘蟹兌換的,“我都跟他們解釋,這個不是我們的問題,我們并沒有收取這批沒有兌換的卡的錢,他們應該去找發卡的公司。”徐先生說,對此,一些持卡人很不理解。

  “找我們的,都是濟南的。”徐先生稱,他們的公司為此事也很煩惱,“我們也和發卡公司溝通,他們說讓我們先兌換,本來就欠我們錢,怎么可能再給他發貨。我們也建議他們抓緊把錢償還,替這些持卡人解決問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也撥打了山東探百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負責人的電話,撥打多次電話無人接聽。而卡上的客服電話,從7日到9日,記者撥打過程中一直是傳來“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的聲音。

  針對當前的這種情況,徐先生建議持卡人直接撥打12345投訴,“可以投訴濟南的公司,也可以投訴濟南的公司加上我們,我們這邊的商務局也可以給我們證明,我們并沒有收到未兌換卡的錢。”

  發卡公司:企業有兩條高風險信息

  據徐先生介紹,發卡的公司為山東探百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查詢得知,山東探百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2注冊地在濟南市歷城區二環東路2828號三箭孔子文化大廈。

  該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為劉某,注冊資金300萬。經營范圍包括非專控農副產品、水果、蔬菜、鮮活冷凍水產品、食品、保健食品等等,注冊資金為300萬。在該公司的風險信息中,有兩條高風險信:第一是被執行人高風險,該企業曾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制執行;限制高消費高風險,該企業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企業。

  另外,由山東探百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作為大股東的視域傳媒(山東)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19日,注冊資本1000萬,法定代表人也是劉某。通過查詢發現,該公司也有經營異常風險,“在2020-07-23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原因,被濟南市槐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

  探訪:探百味注冊地一年多以前就換公司了

  10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來到了位于二環東路和花園路交界口附近的三箭孔子文化大廈。

  此時的大廈二樓正在裝修,在測量體溫后記者進入了大廈。通過與辦公樓的人員交流,一位女士稱沒有聽說過山東探百味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乘坐電梯到了該大廈的7樓,順利找到了東廳。

  可是,這里已經絲毫沒有探百味公司的影子,此時的東廳是一家創業教育機構在使用。聽說記者找探百味,他們表示沒有聽說,“我們一年多前就搬過來了,不清楚有這個公司”。

  其中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前也有人過來找探百味,并且表示當時那個人是來送法院傳票的。而記者通過查詢,現實探百味的企業狀態依然是開業。

  律師:兩家合作公司糾紛不能抗辯善意第三人

  就此問題,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采訪了北京市百瑞(濟南)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安南律師。

  針對此問題,李律師表示,“消費者沒有辨別能力,去核實兩家公司的到底什么關系,有沒有費用結算的問題,既然交費有這個卡,發貨方有義務發貨。”

  如果發貨方以和濟南公司有糾紛來抗辯發貨的話,這種抗辯沒法抗辯作為消費者的善意第三人。“卡是合作期間售出的,在雙方合作的合同期內人家購買了卡,發貨方就有發貨義務,作為發貨方雖然內部結算有問題,但是這個發貨是當時的承諾。”

  所以,李律師認為,“要看去年是否確實對濟南客戶兌現發貨,如果去年有發貨,只要卡在有效期內,他就有義務發貨。消費者沒有審核義務,不能因為雙方發生問題就否定之前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