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即墨一男子為擺攤賣貨,竟然耍小聰明用塑料袋遮擋車牌,以此來逃避電子監控,民警接到行人舉報電話后,將該男子查處。

今年30歲的男子于某某是即墨人,為了在人流量大的路段賣貨,但又苦于路上有違停抓拍,一時腦洞大開,將車輛的前牌用紅色塑料袋擋住,后掛牌的后備箱升起,自己感覺這下妥妥的安全了,在路邊正兒八經的擺攤賣貨。于某某占路經營的行為引起了過路行人的不滿,行人仔細一看竟然還敢擋著號牌,于是立即打了舉報電話。9月7日下午17時許,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接到指揮中心指令,要求查處該車輛,執勤交警到達現場后發現于某某駕駛的一輛白色SUV車輛,停放在流浩河三路一農貿市場外,前牌用一紅色塑料袋包上,后牌直接隨升起的后備箱懸在半空,車主正在車后賣貨。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第2款規定,于某某因故意遮擋號牌行為將被記12分,罰款200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宋祖鋒 通訊員 黃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