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德州市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新聞發布會。會上,德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市掃黑辦副主任周立志發布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執紀監察有關情況,并通報兩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

  記者從會上獲悉,專項斗爭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絕不姑息。截至目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初核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373件,立案213起,查實處結193起476人,黨紀政務處分345人,移送司法機關43人。其中,查實處結“保護傘”案件84起267人。2019年德州查處涉黑涉惡“保護傘”問題128人,居全省第一。

  以下為市紀檢監察機關通報的兩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案例。

  1。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齊河大隊表白寺中隊原中隊長楊翠勇充當“保護傘”問題。2019年12月,德州市審判機關對齊河縣公安局原民警侯長松為首的惡勢力團伙作出有罪判決。經查,2016年至2018年,楊翠勇接受侯長松等人請托,利用職務便利,采取不予查處、直接放行或減輕處罰的方式,為違法營運車輛提供方便,構成受賄犯罪。此外,楊翠勇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平原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民警張有霞等人充當“保護傘”問題。2020年2月,德州市審判機關對以平原縣周玉杰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作出有罪判決。經查,2013年9月,平原縣公安局巡警防暴大隊在調查董延軍故意毀壞財物案過程中,時任該大隊民警張有霞作為案件主辦人,與調查人員董路平一同接受周玉杰宴請。該案件由刑事案件轉為治安案件,致使董延軍在當時未受到刑事追究。張有霞、董路平在辦案過程中違反廉潔紀律、玩忽職守幫助周玉杰等涉惡人員逃避處罰,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充當“保護傘”。張有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過處分;董路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磊 郭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