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棗莊7月21日訊(記者 秦政) 日前,記者從棗莊市7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媒體溝通會上獲悉,棗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向社會曝光“酒駕”嚴重違法駕駛人207名,實名公布2名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及典型案例2則;突出違法車輛25輛、高危風險運輸企業10家。
終生禁駕人員為:劉偉,駕照B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馮嚴東,駕照C1,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交通事故多發運輸企業為:棗莊榮浩運輸有限公司、滕州市洪振運輸服務有限公司、棗莊市煜良物流有限公司、滕州市金道出租客運有限公司、棗莊市宏通運輸有限公司。
交通違法多發運輸企業為:滕州市交通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西崗危險品運輸分公司、山東省棗莊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棗莊東順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棗莊市泰宇運輸有限公司、山東捷安運輸有限公司。
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九十二條、第一百零一條等相關規定,由公安機關對這207名酒駕駕駛人作出了駕證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對這2名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構成犯罪和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督促整治多次違法未處理重型貨車、大客車、營運車;約談高風險運輸企業,聯合相關部門下發督辦通知書,限期整改。
棗莊市交巡警支隊黨委委員、副支隊長張金國介紹,當前,已進入高溫酷暑期,通過對全市近5年的交通事故數據分析,7、8、9三個月是全年事故的高發季,交通安全風險加大。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將結合近期棗莊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大源頭隱患治理。全市公安交警部門要突出抓好重點車輛和人員安全管理,繼續深化源頭隱患清零,著力解決重點車輛和駕駛人“帶病上路”問題。提前對轄區內登記的“兩客一危一貨”、農村面包車、“營轉非”大客車等重點車輛的違法情況進行集中篩查、督促處理。深化“萬名交警進萬家運輸企業走訪十萬名客貨運輸駕駛人”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深入企業督導檢查,推進交通運輸企業開展重大隱患自查自改,督促企業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二是加強路面秩序管控。以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為主線,深入推進“六大提升工程”,圍繞源頭、城市、公路、農村四大戰場,以“百噸王”超載貨車區域聯合整治、酒駕醉駕夜查統一行動和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秩序專項整治為重點,結合區域聯合整治,統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把警力部署集中到午間、夜間,采取日常管理與突擊整治相結合、流動巡邏與定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嚴查嚴處酒駕醉駕、“三超一疲勞”、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超載、違法載人、不系安全帶、乘摩托車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切實營造高壓態勢。三是廣泛開展宣傳報道。牢固樹立“全警宣傳”意識,充分發揮融媒體作用,加強對重點車輛駕駛人點對點宣傳提示,圍繞“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和各項專項整治行動,集中開展主題宣傳。積極邀請媒體隨警作戰、現場報道,利用網絡直播,宣傳聯合整治內容,及時通報典型事故案例,集中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支持的聲勢氛圍。
終生禁駕典型案例>>>>>>
棗莊“9·25”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例
2019年9月25日18時許,馮某某駕駛魯DT0***號小型轎車沿滕平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山亭區馮卯鎮對溝村路口(313省道304公里)處時,與推人力腳蹬三輪車的張某某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張某某當場死亡,發生事故后,馮某某駕車逃逸。經法醫鑒定:張某某系鈍性外力作用于頭部、四肢等多處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經依法事故認定:馮某某駕駛轎車行駛時,路況觀察不清、未及時控制安全車速、操作不當、事故后駕車逃逸,承擔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棗莊“3·2”酒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例
2020年3月2日19時16分許,劉某駕駛魯D9A***號轎車沿羊官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棗莊滕州市羊莊鎮羊東村羊官路路段時,與由西向東過路的行人楊某某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楊某某死亡。經法醫學檢驗,楊某某系碰摔致顱腦損傷、胸腹部閉合傷、創傷性休克死亡。經酒精檢測,劉某上肢靜脈血中檢出乙醇成分,濃度為29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程度。經依法事故認定:劉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時,未及時控制安全車速、路況觀察不清、操作不當,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
(齊魯晚報)